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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应以专利是否实用为衡量标准” 民营经济报
2005年12月01日  14:45

  随着近来发展自主品牌的呼声日渐高涨,自主创新成为各界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而作为我国汽车自主品牌先锋的吉利也因此被推到了浪尖上。11月22日,本报记者就“自主创新能力的衡量标准”问题采访了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 

      记:很多人认为专利越多、研发人员越多、投入的研发经费越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就越强,对这种观点您怎么看? 

      李书福:以往认为专利越多、研发人员越多、投入的研发经费越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就越强,这是个认识误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应该以专利是否实用为衡量标准。首先要看其研发的专利有多大的商业价值和自主创新水平,对提高自身竞争力起到多大作用,而并非是专利的简单数量。其次,也并非是研发人员数量越多、投入研发经费越多,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就越强。作为企业应该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刀口上,人力、财力的投入恰到好处为宜。 

      记: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无疑都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而且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特别是对于几乎没有资金和政策支持的民营企业来说风险更大,如果研发不成功,很可能会使其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关门的尴尬局面。那么吉利为什么还要搞国内一些大型汽车企业也不愿搞的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呢? 

      李书福:打个比喻,你到底是刷盘子,还是去念大学?你可以不念书而去刷盘子,这样你每天都可以赚钱,但是赚的钱很有限。如果你去念书,虽说要花很多钱,但你可能有机会搞一个大企业,从而赚回更多的钱。所以尽管搞自主品牌很难,但是如果不走这条路,你就永远没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