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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提案
2011年“两会”提案二:关于解决城市停车难,促进道路畅通的提案
2011年03月07日  11:10

第一提案人:李书福
界别:工商联
日常联系电话:0571-87766777
是否同意公开发表:同意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国务院
提案日期:2011年3月1日

提案正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迈入汽车社会这一历史进程已不可逆转地到来。一百多年来,汽车既为人类社会带来了方便与效率,也给人 们增添了烦恼与痛苦。当前,由于城市停车位数量滞后于汽车消费的增长,城市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致使很多车辆在道路两旁违规占道停放,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城 市道路拥堵。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7400万辆,低于日本的7500万辆,约相当于美国2.85亿辆的四分之一。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28辆。而我国目前千人汽车保有量只有52辆。虽然中国千人汽车保有量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但是在一些大中城市汽车迅速增加带来的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峻的地步。
  汽车是文明的产物,汽车社会应当是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在走向汽车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制定科学的应对策略,变被动为主动。

建议:
  一、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 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对汽车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前汽车消费税是在汽车制造公司作 为国税征收上缴中央,为了调动地方政府解决停车难和道路拥堵的积极性,建议汽车消费税在汽车上牌时由当地政府部门征收留用,作为地方政府解决停车难和道路 拥堵问题的财政支持,让地方政府专款专用于停车场建设和道路建设。
  二、建议燃油税中央与地方分成,用车多的地方,财政收入也多,作为地方政府解决停车难和道路拥堵问题的财政支持。总而言之,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为汽车消费创造良好环境。
  三、 建设停车位,除了使用政府财力外,还可以考虑利用社会资本。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选择优质的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和建设停车位。社会资本既可以采取土地使用权租 赁的形式,向政府缴纳租金;也可以采用特许权经营方式,投资和建设停车位,在收取一段年限的停车费后,将停车场无偿移交政府所有。
  四、在停车场规划建设方面,实施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刚性规划,加强对建筑工程停车场配建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管,大力开发地下和桥下公共停车场,积极发展立体式机械车库。在停车管理和服务方面,坚持整合资源、挖潜改造,向“软管理”要“硬空间”,最大限度地利用停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