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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提案
2015年“两会”提案:关于乘势而上推动出租车体制改革的提案
2015年03月03日  16:30

        尽管公众要求推动出租车改革的声音喊了多年,但进展总显得缓慢,对于呼声很高的打破垄断、完善出租车准入制度等,还没有根本性动作,以至于社会性事件频发,这就使得出租车体制到底应该怎样改革的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这也是我第三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出租车体制改革的提案。

        出租车问题具有行业性与地方性叠加的特殊性,改革需要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之间的良性互动、相向而行。近期湖北襄阳“取消份子钱,把司机收入与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挂钩”的模式;江苏提出将公示出租车份子钱构成,并合理收费标准;辽宁省在地方两会提出“逐步实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湖南湘潭实施的公司化经营、规模化管理、取消份子钱模式等举措,都具有积极的改革探索意义,特别是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出台,明确提出,要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为全面深化出租车改革指明了方向,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我们深切期待有关部门能够把这些改革实践和措施,当成一次行业改革的契机,直面硬骨头,乘势而上推动出租车改革。特就推进和深化出租车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1、 要让这种备受期待的改革真正落地,关键还是要打破出租车牌照的垄断式管理。如果出租车牌照仍维持在相对不变的状态,并且被少数人或公司所控制,那么,就算取消了“份子钱”,那些稀有的出租车牌照,依旧需要通过高价“竞得”。对于出租车行业来说,现有的矛盾仍然不能解决。 交通运输部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虽然未直接回应出租车垄断经营权改革的核心问题,但其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等多项原则性要求,其实就是对垄断的一种否定,建议要加强指导性,对出租车体制改革的内容和要求有一个务实的指导意见。比如,出租车经营权是否允许社会力量有序进入,正当竞争;出租车运营权是否还需要行政审批;出租车数量控制是否完全放开,出租车车型选择是否在准入标准前提下,放手市场,打破地区垄断;高品质需求的“预车服务”怎么界定等等,使各地的出租车体制改革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标清晰,就目前情况来看,针对出租车领域的小改小动,已经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政出多门的改革也不利于这项改革的深入推进。

        2、 建议根据不同城市规模,设立相应出租车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对各项改革措施,进行分类指导、科学评估。对于辽宁和各地一些对出租车体制改革的实践和措施,交通运输部作为主管部门,应加以借鉴和吸收其经验教训,并运用到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改革的整体推进,同时发挥试点城市效应,使各地改革有方向、有目标、有榜样,最终为全国性出租车行业体制改革奠定有力基础。真正使出租车改革成为今年一个改革重点,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实现突破。

        3、 我还要重申我去年提案中所建议的,出租车行业亟待进行体制上的改革,打破利益固化的“坚冰”。改革的方向应是破除上述两大垄断,实行完全市场化。将出租车数量的配置彻底交还给市场,直接向符合准入的一线司机开放出租车经营权,允许他们绕过“坐收渔利”的出租车公司,通过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运营管理费用和公共资源占有费用,直接向市民提供出租车服务。通过充分竞争盘活市场。只有这样,普通老百姓才有可能真正告别“打车难”、“打车贵”的那一天!只有牵着这样的“牛鼻子”,我们的出租车体制改革才能真正体现“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